為加強沋河、赤水河、零河及南山支流河道管理,確保沿線鐵路、公路、橋梁、河道工程安全及行洪暢通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》《陜西省河道管理條例》《陜西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就加強臨渭區(qū)河道管理范圍內(nèi)禁止采砂管理通告如下:
一、管理權限:
渭南市臨渭區(qū)水務局為本行政區(qū)域河道管理主管部門,渭南市臨渭區(qū)河道管理站為河道專管機構,全面負責轄區(qū)內(nèi)沋河、赤水河、零河及南山支流河道的管理。
二、河道管理范圍:
1、沋河(含清水河):沋河2級堤防的河道,其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、沙洲、灘地(包括可耕地)、行洪區(qū),兩岸堤防及護堤地。護堤地從堤防背水側堤腳線向外20m;無堤防的河道,其管理范圍為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之間的水域、沙洲、灘地(包括可耕地)、行洪區(qū)及護岸地。護岸地從水面外邊線向外10m。
沋河4級堤防的河道,其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、沙洲、灘地(包括可耕地)、行洪區(qū),兩岸堤防及護堤地。護堤地從堤防背水側堤腳線向外10m;無堤防的河道,其管理范圍為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之間的水域、沙洲、灘地(包括可耕地)、行洪區(qū)及護岸地。護岸地從水面外邊線向外10m。
2.赤水河:赤水河5級堤防的河道,其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、沙洲、灘地(包括可耕地)、行洪區(qū),兩岸堤防及護堤地。護堤地從堤防背水側堤腳線向外5m;無堤防的河道,其管理范圍為歷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設計洪水位之間的水域、沙洲、灘地(包括可耕地)、行洪區(qū)及護岸地。護岸地從水面外邊線向外10m。
3.零河:無堤防河段的管理范圍按20年一遇設計洪水位確定的水面線,向外10m劃定護岸地;有堤防河段的管理范圍為兩岸堤防之間的水域、堤防、護堤地,從背水側堤腳線向外5m劃定護堤地。
4.稠水河:河道為無堤防河道,管理范圍按20年一遇設計洪水位確定水面線,向外10m劃定護岸地。
以上河道管理范圍具體以界址點位為準。
三、 在河道管理范圍內(nèi)禁止下列行為:
(一)違規(guī)修建丁壩、順壩、圍堤、生產(chǎn)堤、高路、高渠等;
(二)存放物料、傾倒垃圾、礦渣、煤灰、廢棄土石料和其他廢棄物;
(三)圍河造田、圍墾河流、種植阻水林木和高稈作物;
(四)設置攔河漁具。
(五)禁止墾種堤防或者在堤防和護堤地內(nèi)建房、開渠、挖窖、挖坑、開口、爆破、打井、挖砂、取土、淘金、挖池、挖塘、放牧、葬墳、曬糧、存放物料、開采地下資源、進行考古發(fā)掘以及開展集市貿(mào)易活動。
四、在河道管理范圍內(nèi)進行下列活動,必須按照河道管理權限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:
(一)臨時占用河道管理范圍內(nèi)灘地、水面的;
(二)修建越堤路、過河便橋、碼頭的;
(三)打井、鉆探,穿堤埋設管線的;
(四)在河道灘地開采礦產(chǎn)資源,進行考古發(fā)掘,開發(fā)旅游資源的;
(五)其他必須在河道管理范圍內(nèi)進行生產(chǎn)建設活動的。
五、自通告之日起,對違反本通告或未經(jīng)批準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圍內(nèi)采運砂、石、土料或淘金的,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沒收違法所得;對破壞河道管理設施設備,擅自侵占或者拆毀舊堤、舊壩等工程,損毀河道堤防的,由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,承擔修復責任,費用由相關責任人承擔。因情節(jié)嚴重,構成犯罪的,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。
特此通告。
渭南市臨渭區(qū)水務局
2024年5月27日